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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时分,烈日炙烤着大地,往日里聒噪的虫鸣鸟叫收起了声音,庭院中只剩树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此刻,本应处于午休时段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渠黎人民法庭内,却因一场特殊的调解,传来了激烈交涉的声音——韦法官还在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寻找“双赢”的解法。
事情要从当日上午11时许说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某抱着一沓厚厚的诉讼材料,脚步匆匆冲进渠黎法庭,径直找到承办法官,语气急切地寻求帮助:“韦法官,李某欠我们公司2万多块肥料款,催了一年多都没还,今天我就要立案,您一定要帮我们把钱追回来!”
接过材料,韦法官耐心询问,边听兰某讲述事情来龙去脉,边翻阅证据材料,进一步梳理案情。原来,某公司与李某曾是长期合作伙伴,此前生意往来一直顺畅。但近一两年,李某受市场影响,生意陷入低谷,资金周转愈发困难,不知不觉中就拖欠了某公司2万余元货款。某公司多次上门或电话催讨,不仅没拿到欠款,还让原本融洽的合作关系变得紧张,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来法院起诉。
此时已临近下班时间,窗外的阳光愈发刺眼,但看着兰某眼中满是期盼的神情,韦法官不忍停下工作。此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双方对欠款金额并无争议,且二人曾有长期合作基础,并非“死对头”。如果能通过调解解决,不仅能省下诉讼流程的时间,还能帮他们留住未来合作的可能,这才是真的帮他们解决问题。韦法官心里有了明确方向。
韦法官当即拨通了李某的电话。电话那头,李某没有回避欠款事实,却忍不住大吐苦水:“法官,我不是故意不还钱,这两年生意太难做了,手里实在没周转资金,我也着急啊!”
面对李某的难处,韦法官没有一味强调法律责任,而是采用“法理+情理”双管齐下的沟通方式:一方面,他条理清晰地向李某释明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明确拖欠货款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李某清楚“逃避不是办法”;另一方面,他又站在李某的角度换位思考,理解其经营困境,同时温和劝导:“大家做生意都不容易,你有自己的难处,也要想想兰某的公司——这笔货款可能影响他们的进货、发工资,要是能尽快把纠纷了了,你也能卸下包袱,专心搞经营,不是吗?”
一番推心置腹的劝说,让李某的抵触情绪渐渐消散。挂电话前,他主动承诺:“法官,您说得在理,我放下手头活儿,马上就去法庭和兰某商量!你等我一会!”
中午一点过,李某匆匆忙忙赶到法庭。起初,两人见面还有些尴尬,话里话外带着一丝隔阂。韦法官见状,主动打破僵局,先从两人过往顺利的合作说起,慢慢引导他们正视当前的纠纷。随着交流深入,兰某理解了李某的资金困境,李某也愧于拖欠货款给兰某公司带来的影响,双方态度逐渐缓和。
韦法官准确抓住案件焦点,结合两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李某于2025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的调解方案。方案刚一提出,两人几乎同时点头:“这个办法可行!”
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郑重签下名字、按下手印时,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下午2时。
兰某紧绷的眉头终于舒展了,他握着韦法官的手连连道谢:“之前我还以为这笔钱得拖好久,没想到您中午不休息还帮我们调解,我一年多都追不回的货款,不到半天就解决了,真的太感谢韦法官了,为渠黎法庭点赞!”
忙碌了近三个小时,韦法官还没顾得上吃午饭,尘埃落定后才察觉到空腹带来的饥饿感。可看着眼前握手言和的两人,想到一场可能拖延许久的纠纷就此化解,他心头那股“值了”的满足感,比吃饱饭还踏实——这不仅是帮当事人解决了难题,更是用实际行动守住了司法为民的初心。
渠黎法庭的“午间法庭”,没有惊天动地的举措,却用“不打烊”的坚守、“当日结”的效率,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让公平正义“提速”“增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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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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